《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冀政办发〔2023〕7号)等文件。
发展旅游产业,既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就业供给、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渠道;既是提升地区形象、扩大招商引资的有效平台,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
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间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资料原件以供审核,在留存纸质复印件备案的同时应报送税务机关要求的电子格式文档。主管地税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纸制和电子文档登记信息要严格审核,实行“一项一档” 分类建档管理,并设置管理台账。
地方教育附加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省地税局直属局与各市、县地方税务部门的征管范围维持不变。
经办人可登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看办理状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准予注册后,经办人可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注册会计师电子证书。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旅游业发展的人本化特质、多功能特点、开放性特征,把我省旅游业建设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要抓好税务行政审批(核)办理流程调整的落实衔接工作,及时调整综合征管软件中操作权限、文书流转设置,认真做好印章保管、文书发放、资料归档等环节的工作。
现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即《提醒敦促函》《约谈通知书》《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主体)/行政建议书(行政机关)》制度,适用情形及相关要求参照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要求办理。
符合上述核定征收条件的,由主管地税机关发出核定征收的税务事项告知书后,税务人员对房地产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合议,通知纳税人申报缴纳应补缴税款或办理退税。
对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邮电通信行业企业自然人(个人)股权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股权变更情况进行重点监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持地税机关核发的《审核通知单》和完税凭证,工商部门方可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将“运动疗法”等14个适用于门诊不需要住院的、治疗类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6岁(含)以下儿童门诊单独保障范围,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减轻残疾儿童家庭医疗康复费用负担。
劳务派遣单位应规范经营,需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与业务相适应的办公面积、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并建议配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纳税人应当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并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淮南市房地产税控开票系统中进行登记录入土地税源数据。
2011年1-11月份重点税源报表及月份重点税源分析报告上报时间为次月20日前,逢节假日顺延。2011年12月份报表上报时间为2012年1月25日前。2011年年度重点税源分析报告上报时间为2012年2月5日前。
各税源管理部门务必于4月27日前在CTAIS“税种登记”模块中将“纳税期限”由“月”改为“季”,“有效期起”为2011年4月1日。并将调整企业名单分部门汇总上报到县局FTP政策法规和征管科“增值税小规模企业按季申报”文件夹中。
企业发生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损失数额较大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对我市符合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支持和鼓励发展产业的相关核心技术、重大装备的研发项目,或重大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单个项目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对其超额部分给予20%、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省、市、县区按5:3:1:1比例筹集建设资金。列入全国专项规划建设的小型水库,中央、省、市、县区按3:4:1.5:1.5比例筹集建设资金;列入省级计划建设的小型水库,按省与市(含县区)1:1比例承担建设资金。
拟上市企业因上市需要,在实施股改、并购重组过程中,土地、房产、车船等权证过户的,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工本费和规定上缴的部分外,一律免缴,有关税收本市留成部分,按其全额标准奖励给企业。
小型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政策兑现的资金,属市辖四区和三大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由市与各区按共享税分成比例分别承担,市级统一兑现,资金由市财政与区财政结算。三县参照本政策执行,政策兑现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自2011年2月1日起,取消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各级地税部门不得违规向纳税人强制收取、摊派任何费用,不得违规审批、检查和评比,不得指定中介机构强行让纳税人接受各种评审、年检,不准强行指定纳税人购买专用品和提供赞助。
按照2011年所得税工作部署,今年全省所有代扣代缴义务人均要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各级地税部门要抓紧做好个人所得税信息采集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省局系统扩容完成后,全力以赴推进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工作,逐步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网络监控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征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纳税期限问题公告如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实行按季申报,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地税人员超越征管范围和代开权限代开发票的,以及转引税款、混淆税费入库级次和压票压款的,除按规定进行税款调库外,并根据《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蚌地税[2010]42号)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政府采购,中标的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对我市各住宅小区的住房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和评估,财政、税务、房地产、物价等部门在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调查和评估的数据基础上,联合发布各住宅小区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计税基准价格每季度公布一次。
为及时掌握我省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强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工作。
为了降低纳税人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对集中区入区企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创造条件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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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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