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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冀人社发[2024]3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京津冀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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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0:21:09 |
| 信息简介: | 劳务派遣单位应规范经营,需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与业务相适应的办公面积、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并建议配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