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步支持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为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以调整后的一类地区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2380元为基数按比例计发,其中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按95%发放;13个月(含)以上失业保险金标准按85%发放。缴费满10年且男满五十周岁、女满四十五周岁以及夫妻双方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在前款基础上相应增加3%。
第4条修改为“对全区性重点文化文艺惠民活动、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历史资料保护建设、文旅融合业态提质升级、文创产品开发、重点文化企业发展、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和文化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
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统一为项目工程合同(含追加合同款)总造价的1.6‰。在建项目以工程项目剩余造价为基数核定。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5〕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实际,将2026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限予以明确,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自本文件执行之日起,在自治区级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材料,内蒙古税务局委托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税政部门接收。
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续管理,正确区分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并按规定分别处理。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符合免税条件或出现应取消免税资格情形的,应及时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复核或取消其免税资格。
用人单位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在申报单位2025年月平均工资作为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2026年1月及以后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的缴费工资。
按照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已有功能应用尽用、定制开发最小必须的原则进行长期护理保险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重复建设,确保信息化建设既有弹性又安全可控、整体统一。规范使用并完善强化医保信息平台长期护理保险功能,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自治区财政和税务部门共同会商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在企业登记环节,明确企业会计工作组织形式,区分登记单位是否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持续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和程序,生育津贴支付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继续推动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依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核实确认2025年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函》相关意见,现将符合2025-2027年度、2026-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2025年取消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政策参与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要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具备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能力。各盟市要统筹好“换新”与“收旧”的关系,确保家电回收主体将回收的废旧家电交予正规回收拆解企业处理,不得私自进行拆解或翻新后流入二手市场。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可给予一次性补贴。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加大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力度,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积极落实国家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措施,主动对接优质外资项目。
加强企业自备电厂政府性基金的征缴管理,切实落实缴费主体责任。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相关数据信息共享水平,推动跨部门协同征管。
对于剩余认缴出资期限届满日晚于2027年7月1日,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将超过五年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最晚于2027年6月30日前,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全体股东的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符合“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的规定。调整后的最终缴足日期原则上不得晚于2032年6月30日。股东须在调整后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
房地产开发项目采取‘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的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申报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起始时间,以房地产开发项目首张预售许可证书(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发证当日为准;若取得首笔预(销)售收入的时间早于发证时间,则以取得首笔预(销)售收入的当日为起始时间。预征税款所属期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预征土地增值税实行按月申报缴纳。
职业伤害保障费标准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职业伤害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缴费基准额。试行期间,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的缴费基准额分别按照每单0.01元、0.07/0.25元、0.18元执行。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不超过两套住房的取暖费,夫妻双方每年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个取暖年度已支付的取暖费,从2025-2026取暖年度开始执行。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纳入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信用评价工作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财会便函〔2026〕1号)在全区12个盟市(含满洲里市和二连浩特市)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原则同意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具体税额标准以附件为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相关厅局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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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 2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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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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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9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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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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