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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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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17:05:06
信息简介: 房地产开发项目采取‘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的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申报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起始时间,以房地产开发项目首张预售许可证书(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发证当日为准;若取得首笔预(销)售收入的时间早于发证时间,则以取得首笔预(销)售收入的当日为起始时间。预征税款所属期的截止时间,为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预征土地增值税实行按月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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