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地方、部门均不得规定和批准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免征、减征、缓征事项。对不按时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每天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建档工作于2006年2月中旬开始,5月底前结束。先采取纸质档案形式,省局将于2006年6月底前对各市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06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道部所属的西安铁路局。西安铁路局从事主营业务(客运和货运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分别使用“西安铁路局其他业务专用发票”和“铁路客运餐车定额发票”。
企业所得税是具有发展潜力的税种,要充分认识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特点和难点,通过强化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采用丘号、幢号、房号相结合的方式唯一地确定房地产的位置,同级征收机关在受理契税申报时,应采集丘号、幢号、房号等房地产信息,纳税申报表中应相应记录丘号、幢号、房号等信息。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转发给你们,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1月20日召开的货运发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所得税管理业务,新的《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相比原管理办法变化较多,在具体审核、审批中存在不少难点,对此,各级地税机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认真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的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
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个人收入属于个人隐私,个人收入信息外泄,易于给纳税人造成人身伤害。地税机关有义务为纳税人的收入信息保密。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信息有关内容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由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负责统一印制,发票联上套印“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
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试点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政策的落实。
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为了进一步贯彻《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08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经我局2006年12月19日第七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增值税起征点进行调整。
各地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受理自行申报流程,保证征管系统能够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多元化申报,及征、补、抵、退税业务的处理。
凡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根据国税发[2002]123号文件“应税所得率不低于25%”的要求以及结合合伙律师事务所营业收入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测算结果情况,确定三档超额累进征收率,每季度按律师事务所累计营业收入确定适用征收率,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约定分配比例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量平均分摊税款,分别申报纳税,年终汇算补缴。
各级国税机关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税务干部学习《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建账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法规处、征管处)报告。
本办法所称的规范性文件,是指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并公布,在一定范围、时间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的总称。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省局已将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今年的征管质量考核,并将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及相关的税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一并检查,对两个《办法》的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根据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税源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于2009年3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情况书面报送省局财产行为税管理处。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国税发[2007]12号)中涉及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鉴于一些纳税人可能在4月2日下班时间后仍需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为优化纳税服务,给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提供方便,请各市、杨凌地税局通知全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4月2日下班时间后仍需安排有关人员值班,善始善终地做好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受理和接待工作;
上门受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税务工作人员,不得向书画家索要或低价购买书画作品。地税机关可以在办税服务厅开设相对独立、封闭的空间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以保护纳税人的隐私。
经省总工会批准,已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总工发[2004]9号)和《全总财务部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工财字[2004]42号)规定的工会组织仍按已调整的比例实行。
西安铁路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对《西安铁路局企业自备车运输服务管理费收费发票》管理,制定具体的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职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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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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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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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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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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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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