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陕地税发[2006]145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陕地税发[2006]145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09:15:47
信息简介: 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个人收入属于个人隐私,个人收入信息外泄,易于给纳税人造成人身伤害。地税机关有义务为纳税人的收入信息保密。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信息有关内容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