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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宝国税发[2006]303号 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我市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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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5:43 |
| 信息简介: | 为了进一步贯彻《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08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经我局2006年12月19日第七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增值税起征点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