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养老保险:1.通过湘税社保APP和“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缴纳。
指导小微出口企业防范出口退税风险。省税务局整理出口企业在外贸经营、出口退税过程中容易发生的风险,制作《小微出口企业退税风险防范温馨提示》(附件1),通过电子税务局、出口企业微信群等精准推送给小微出口企业。各地税务机关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提高小微出口企业出口退税风险防范能力。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矿种种类、开采销售数量、享受优惠证明材料等数据资料异常的,可以要求同级相关部门提供相应信息,相关部门应当在税务机关送达书面函件的三十日内给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到税务机关办理任何业务的纳税人,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业主)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办税厅或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相关信息补录,自开业之日起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报送相关涉税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涉税事项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本提示仅代表起草专家个人观点,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也不能替代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个人的职业判断,在执业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身职业判断合理使用,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发挥协会作用。协会将切实履行好法律授权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与政府和资产评估机构之间的桥梁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狠抓政策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
实地查看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单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函;个人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竞购资格。
用户首次登陆时系统将要求强制修改密码,请设置具有一定复杂度的密码,密码至少由数字、字母、特殊字符(如 #&*等)中的两种组成,长度不得小于8位。
非税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等各业务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采用电子处理方式,依据经电子签名的合法、有效的电子报文指令,办理非税收入收缴资金入库等业务的过程。
为延续和尊重历史征缴惯例,从有利于税款征收角度考虑,实行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2021年07月27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中增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株洲市云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州熵减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制定的湖南省地方标准《共享经济灵活用工平台服务规范》与《共享经济灵活用工平台管理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拍卖税费缴纳。人民法院在拍卖、变卖不动产成交或者依法裁定以物抵债后,应当及时告知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根据不动产成交价格或以物抵债价格计算确定本次处置应缴税(费)金额,并向人民法院出具《XX税务局协助征收税费函》。
矿产品税费征收采取双控双管机制,即购买火工产品时根据所购火工产品数量,各矿产品生产企业先按20元/公斤申报税费。各税及税务部门征收的规费,各矿产品生产企业再根据市征收办监测销量数据及销售额自行申报后缴纳税费,其它规费由各企业缴入市非税专户。
石料开采及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须缴纳的增值税、资源税、环保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税费联合征收。
《草案》的起草历经收集资料、初稿起草、研究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阶段,于2021年9月13日经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纳入试点的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应纳税款,一次性缴纳入库确有困难的,可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转出税额平均分期转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情况进行统计和监控。
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支持,不重复计算奖补。支持各片区管理机构作为申报主体,单独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和相关平台、项目。
到2022年底,在长株潭区域内统一基本医保政策、统一经办业务流程、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建立风险调剂金制度,推动区域范围内居民医疗保障同城同结算、同城同定点、同城同年限,为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探索经验。
本办法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同时废止。
省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资金(以下简称代偿补偿资金) 由省级财政每年按照全省融资担保机构上年末在保余额的5‰计提(同时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由省财政厅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
对新增事项,要明确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效率效果;对取消和下放事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对下放事项,省直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市州要积极承接落实到位。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2021年度工资增长比例,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参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认定工作负有诚信以及合规义务,并对申报认定企业的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予以相应处理。
将全省性、跨区域的重大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调查监测评价工程的组织实施,全省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定位基准站和测量标志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全省性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等事项确认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省级与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省、市相关部门应当向园区赋予“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企业开办等审批服务、监管系统和业务专网的端口、权限,实现与园区使用的业务受理平台双向对接联通,确保相关审批服务系统打通到位、端口开放到位、账号配置到位、业务数据共享到位。
申请主体申报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申请主体在一年内不得为同一事项再次申报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含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限调整为16380元/月,下限调整为327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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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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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沈财预[2026]8号 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
- 8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 9闽财税[2026]11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10闽财税[2026]10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泰宁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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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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