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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是商业实践中极为常见的安排。实际出资人因各种原因不愿或不便以自己名义登记为公司股东,转而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股权。这一安排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埋下了法律与税务的双重隐患。本文从效力认定、法律风险、税务风险、关联问题及应对策略五个维度,对“股权代持”问题进行系统拆解。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31.html

2026-08-20

部分当事人试图通过司法确权程序将代持股权变更至隐名股东名下,主张不构成股权转让。但税务机关可能依据税总2014年第67号公告第三条第四项“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征税,如诉讼请求直接指向股权归属确认,多数案例未予征税;若仅为给付之诉(如返还利润),可能不被认可。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30.html

2026-08-20

股权转让

21号公告的适用范围是离岸信托,文件的明确指向中对离岸信托做了一个解释,就是依据境外法律设立的信托或者类似的安排,其目标指向清晰——不再允许居民个人借助离岸信托实现所得税义务的递延或消灭。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28.html

2026-08-20

信托

离岸信托21号公告的发布,标志着离岸信托作为一类特殊法律安排,正式被纳入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常态化征管体系。规则的方向值得肯定,对现有规则体系的冲击有待协调,个别细节仍有斟酌空间,而落地执行的成效也有赖于征纳双方在信息、证据、专业判断上的持续磨合。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27.html

2026-08-20

信托

从规则的合理性来看,相比境外所得是一个普遍的征收事项,尽管法律规定早已明确了境内居民个人的境外所得征税,在对大众的税法普及和执行上,采取更为柔和和尊重历史的立场有更明确的合理性。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26.html

2026-08-20

信托

2023年新修订《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前置规则作出细化升级,明确了书面通知、股东同意、优先购买、章程优先、税务前置等硬性要求。任何一步缺失,都可能导致股权转让行为存在重大瑕疵,甚至直接无效。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24.html

2026-08-20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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