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科[2026]182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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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建设的通知 榕科[2026]182号 2026-08-27 为落实《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闽科服〔202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认定登记服务流程,提升认定登记质效,推动我市技术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充分调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对业绩表现突出的服务点给予资金补助。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的意义 技术合同登记服务是构建“市级统筹、区县协同、服务点落地”的三级服务网络,打通技术交易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通过调动服务点积极性,规范服务点服务内容,强化服务点服务支撑作用完善技术合同登记服务,严把技术合同认定入口关,提升认定登记效率,精准落实技术市场相关扶持政策,推动我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稳步增长,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二、规范服务点服务内容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点应开展政策宣传、资源挖掘、合同材料初审、企业服务等执行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政策宣传与资源挖掘。常态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励、税收优惠、奖补申报等配套政策;开展入企宣讲,主动对接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挖掘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条件的潜在资源,建立企业服务台账。 2.全流程服务支撑:服务点需直接对接企业咨询,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合同签订指导(含技术类型界定、合同条款规范、交易定价合理性审核等)、认定登记材料整理(含材料清单核对、原件/复印件校验、填写规范指导等)、认定登记信息填报(含系统操作指导、信息录入审核、提交备案等)一站式服务;协助服务对象解决认定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材料完整、信息准确,提升认定登记通过率。 3.协同县区工作推进。服务点协助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展认定登记专题培训、入企走访服务等工作;配合登记机构及对口县区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数据统计、问题排查、政策落地效果跟踪等任务,全力推动县区技术合同认定工作。 4.信息反馈与数据报送。建立企业问题响应机制,对登记过程中的审核异议、补正要求等,48小时内给予服务对象答复,全程跟踪直至登记完成。定期收集、整理服务过程中企业反馈的政策疑问、服务需求及行业痛点,及时向登记机构反馈;按登记机构要求规范报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明细数据、服务台账、工作总结等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 5.合规服务与风险把控。严禁虚假登记、违规认定、骗取政策红利等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虚假认定或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对认定的技术合同进行初步合规性审核,确保认定结果符合政策要求。 三、加强服务点补助 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选择与经省科技厅确定的一个或多个服务点签订合作协议,协同推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服务点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鼓励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探索采取确定服务点重点服务区域和相应区域技术合同登记数增长要求,服务点在确保区域内技术合同较快增长,可获得完成包片服务补贴和技术合同认定机构促成技术合同登记补助。奖补资金从省、市下达技术合同认定机构奖励资金列支。 四、切实保障服务点有序服务 1.服务点需严格遵守备案管理要求,服务点每促成一笔技术合同,需在备案系统中注明该笔合同促成方,经登记机构审核确认备案后,该笔合同金额方可计入服务点年度认定登记额。 2.若服务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如虚假备案、违规认定、泄露企业信息)、拒不配合服务点及对口县区工作、因服务不当引发重大企业投诉且整改不力等情形,登记机构可暂停其服务点资格,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服务点服务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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