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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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6〕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申报 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络申报在6月29日开放,截止时间为7月21日。申报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须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http://www.innocom.gov.cn)或“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按相关要求通过网络系统自主完成材料提交与申报(有关管理系统申报材料清单见省厅通知附件3)。注意:“第一步打印所有材料”中的认定机构选择“福建省认定机构办公室”,“第二步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选择“福州市科技局”。 二、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的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2025年度核定征收的企业不可申报)。 2.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6年需重新申报认定。 3.2026年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需要更名的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报认定。 4.申报系统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应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下载的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 5.填报高企认定管理系统时,建议企业上传知识产权证书。 6.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文件和附件应确保完整、清晰,请在上传前仔细检查。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企业报送要求 建议申请企业7月21日前将《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登记表》(本通知附件1)报送到各县(市)区科技局,并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网络提交。 网络系统提交材料(有关管理系统申报材料清单见省厅通知附件2),网络系统上传的申报材料必须文字清晰、材料齐全,专审需用原件扫描,每份专审都需附有中介机构承诺书(原件),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及公章,不能盖法人私章。企业系统提交后,如需退回修改,请发送申请报告(加盖企业公章)至邮箱fzkjgxc2026@163.com。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报送要求 1.请于7月24日前将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登记表(本通知附件1)电子版、推荐申报企业2025年度受行政处罚明细表(本通知附件3)汇总后发送到邮箱fzkjgxc2026@163.com。 2.请各县(市)区按照《工作指引》中的有关要求,充分了解掌握推荐申报企业的整体发展状况,认真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工作,推荐前向所在地市场监管、环保、应急部门,收集申报企业在上一年度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并对首次申请、职工总数5人以下企业进行实地检查,研究并形成推荐意见。请将推荐意见函、推荐申报企业2025年度受行政处罚明细表(本通知附件3)、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汇总表(省厅申报通知附件1)各1份加盖公章报送到市科技局高新处。 3.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组织辖区企业在第二批完成申报工作,市局将进行日通报。 四、其他事项 1.更名相关事项:更名材料详见省厅通知附件5,其中要求的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外)资企业基本情况表需完整体现公司成立至企业名称变更年度的所有变更情况(成立时间超过10年的企业,请提供近五年的变更情况),并加盖工商管理部门的档案查询专用章。 请更名企业于10月31日之前将更名材料1份寄送市科技局寄送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515 高新处87114147(建议使用EMS) 2. 其它事项及要求详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本通知附件2)。 3.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87114147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鼓楼区发改局 87531445; 台江区数据管理局 83206303(QQ群:763182332); 仓山区发改局 83053705(QQ群:868122291); 晋安区发改局 83954963(QQ群:182367269); 马尾区发改局 83999166(QQ群:867874526); 长乐区发改局 28828862(QQ群:690195983); 福清市发改局 85366911(QQ群:123288202)加群需先电话确认; 闽侯县发改局 22982358(QQ群:700046385); 连江县发改局:26232016; 闽清县发改局 22325338; 罗源县发改局 26831142; 永泰县发改局 13235912479; 高新区科技局 83772202(QQ群:950948660、37613842) 附件: 2.福建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26〕6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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