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减免、房产税困难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实行报批方式管理;其他减免事项实行备案方式管理。
传销员的个人所得税,若按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第五条办法处理,在具体操作时有难度的,可采用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产品销售收入(不含自用部分)部分暂按1%的征收率征收;对折让收入、奖励收入部分暂按4%的征收率征收。
证明单自开出之日起,三十天内购货单位应到所在地市县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如三十天内未发生购货行为,则应将空白证明单交回注销,需使用时再另行开具。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注销手续,给予停开证明单的处理。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了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抗旱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武钢矿业公司鄂州球团厂2012年下半年增值税预征率由1.4%调整为2%,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我省城乡居民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保。未落我省常住户口或没有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在按规定补登户口和补办身份证后,凭户口和身份证到当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市地税务局要核对发票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上报核准的计划数相符;外包装是否破损,对外包装破损的,应检查发票是否短缺。验收完毕,由负责验收的同志在发票送货单上签字。
若属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业务且有部分委托加工的,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出口企业遗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出具的补单证明,应在省级以上(含)的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并向退税税务机关出具保函后,退税税务机关可给予补办。
浙江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申报退税分割单(以下简称:分割单)是用于分割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未出口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以便于出口货物退税管理的合法凭证。分割单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监制。
出口企业遗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已出具的已补税证明的,应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的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并向退税税务机关出具保函后,退税税务机关可酌情给予补办。
以依法治税为原则,通过对纳税人分类管理的办法,突出纳税检查的重点,增强针对性,实现以最少的人力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促进纳税人自觉履行申报纳税义务,保证国家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退税登记,由总公司统一办理。退税登记证编号为17位,前15位为总公司退税登记证号,中间用“-”隔开,第16-17位为分公司的序号,由主管退税机关从01开始编号。
你局《关于温州瓯江船务有限公司租船收入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温地税外[1997]218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6号]规定,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出租给境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船舶出租的劳务发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出口企业已按规定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登记办理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发生转内销或逾期未核销的,由海关按规定补征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纳检查不够深入,表现在未能很好地对纳税申报表进行补审、重点检查只停留在纳税调整事项的检查上,对收入、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审核不够细致、深入,没有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费用审核办法;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二批)的通知》(财税字[1997]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已列入不征收营业税项目名单的,但未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基金,其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部分,仍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各类保险费,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的某些保险费(如特殊工种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可税前扣除外,其他一律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粮食销售发票由省国家税务局集中统一印制,套印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宁波市所用的发票套印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的具体印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的有关规定印制。
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在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缴纳申请,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批准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浙江省地税发票样本》自1998年1月1日起使用,各地原使用的发票与样本所列票样不一致的,可继续使用至1998年12月31日止。从1999年1月1日起,全省一律启用新版地税发票。
对武警部队各单位[不包括武警部队所办的企业]附设的服务性单位,为武警内部服务所取得的收入,经市、县主管地税局审核后,报经省地税局批准,可免征营业税;对外经营取得的收入仍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从1999年1月1日起旧版发票停止使用,各地一律使用新版普通发票。新版普通发票其发票联和抵扣联印有如下防伪标记:发票监制章、发票号码及左上角的发票区别代码套印大红色荧光油墨,在荧光灯下呈桔红色反应;
5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或土使用金,后5年减半征收。项目总投资达到100万能美元,或者总投资不足1000万美元,但技术先进、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视作重点项目,在土地上使用方面给予保证。
项目单位凭省计经委出具的项目确认书,其中外商投资项目还须凭外经贸部门批准合同、章程的文件以及核发的批准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涉税举报案件受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受理、查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税务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保证税法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对由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联合组建的商业银行,若能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则对来源于原农村信用社的应税收入暂按农村信用社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对来源于原城市信用社的应税收入按8%税率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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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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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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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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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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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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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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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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