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省地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水平和质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现将《“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确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规范、高效、稳定运行。
总、分支机构均在省内并汇总纳税的建筑企业所属二级分支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文件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并入二级分支机构核算。
本次发票换版按照“精简、效能、控税”的原则,以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为基础,设置和设计票种票样,将原有票种由56种压缩至20种22个版式,取消了手工发票,包括:普通机打发票、税控机打发票、网络在线发票和定额发票。
为确保全省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开发了2010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各市局及省局直属税务分局要把软件试点方案列入普通发票换版实施方案之中,在发票换版的初期,选定纳税人,提供机打发票,试点应用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广应用。
根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网络在线开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函[2010]62号)的要求,为了加强全省网络在线开票推广工作,省局成立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开票推广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对全省网络在线开票推广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根据评估分析、约谈举证和调查核实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按照税收法律性文件的规定,纳税评估实施人员应就评估对象的疑点问题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制作《纳税评估报告》(附件11)。
为规范和加强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审核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对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规范全省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按照“信息管税、制度管人、内控促廉”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按照《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暂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和旧城改造项目可享受免预征照顾,纳税人可持发改委(或前计委)相关立项及政府城中村改造相关文件在主管地税局确认后,到市局办理免预征备案手续。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内部协作,按照总局文件分工,共同做好完税证明的开具工作。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继续加大个税管理系统的推广力度,逐步扩大个税系统覆盖范围,同时要确保进入系统的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为切实做好陕西地税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网站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根据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网络在线发票的管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网络在线发票是指纳税人利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在网络环境下,使用地税机关统一的《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在线发票系统》,开具的带有数字防伪密文的普通发票。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为了规范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和《财政部关于同意陕西省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财综函[2011]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的业务操作,强化国际税源监控管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操作规程》,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2366”短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9月29日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短信服务平台稳定、畅通运行。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该企业为加强对运输成本的有效控制,以给公司提供劳务的车辆驾驶员为主体,实行单车营运费用包干责任制,将由公司支付的直接用于车辆营运的费用开支,按照实际测算的定额标准支付给驾驶员,由驾驶员掌握使用,实行超支自补,节约归己的管理办法。
将第三条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修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对跨省就业人员,发给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对在本省就业和失业人员,暂时发给《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2012年12月31日前逐步过渡到发放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单位要本着低碳环保和经济实用的原则,加快电子办税步伐,逐步减少纸质涉税资料的使用。各级国税机关应尽快将《纳税人常用文书填写范本》中所列文书样本及填写规范的电子文档置于门户网站和自助办税设施供纳税人免费下载使用。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纳税人将含伴生金的货物销售给关联方并申请免征增值税的,应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标明所出售货物中伴生金含金量的检验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和水平,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对《日常纳税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和《专业纳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出租、出售的管理,规范车位、车库租售价格行为,维护车位、车库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积累特别纳税调整资料,准确掌握避税嫌疑企业,保证特别纳税调整和跟踪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联企业税务管理实行省、市国家税务局专业化管理和县(区)国家税务局基础管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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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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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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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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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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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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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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