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前,应完成其出生时间、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等档案信息审核、重复缴费退费、归集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等业务办理。
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无抵押出口订单融资和出口信用保险融资服务。推进汇率避险风险补偿模式,对中小微企业购买汇率避险产品实施“两免一补一优惠”。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建设。
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是指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依法履行代理记账机构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根据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对其开展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定分级、评价结果发布,并依据评定级别实施分类差异化监督管理。
通过全省“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线上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核定申请、办税人、发票领用人等涉税事项,降低大学生创业主体开办成本。
对利用秸秆生产的生物质块、沼气等燃料、电力以及纤维板、刨花板等建材产品,按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经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湖南省2024-2026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需关联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即5月31日前),同时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结合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委托代理要求,统筹考虑各级地质找矿、地灾防治、生态修复等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确定省市县分成比例关系,优先考虑市级扩大分享范围等因素,并适当向县级倾斜。
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对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给予一定比例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政策可以叠加),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货币或面积补贴。
个体工商户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税务事项联办的,由“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采集首次申领发票相关信息,“个转企”变更登记完成后,将“个转企”变更登记信息与采集信息同步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完成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办理。
以上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应税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在校青年人才可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自身情况灵活缴存,补缴视同为正常缴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并告知企业。其中,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持续推进国际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基地建设,支持各地创建外籍人士创业孵化中心,为外籍人士来湘创新创业提供办公空间、法律咨询、资金支持等全方位服务。优化企业注册流程,推进在线身份验证、多证合一等便利化措施,降低创业成本。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保障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0〕2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的组合。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企业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职工家庭同时符合我市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等可上浮贷款额度情形的,以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不累加计算。
搭建一体化府院联动工作平台,保证机制常态化运行,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涉及的职工工资、社保、税收、信用修复、证照办理、注销、土地规划、投资招募、信访维稳等相关问题,提升破产处置效率。
生育二孩、三孩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父母一方与子女同一户口的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离婚后再婚的家庭以夫妻双方各自和共同生育的子女之和计算。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申请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退回骗提骗贷资金的,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夯实财政会计基础,防范财务风险,提升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聚焦岗位分离、票据印章保管、对账机制建立与执行等薄弱环节,我厅制定了《湖南省财政会计基础管理十条》。
会计系列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025年7月1日起,在长沙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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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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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 6桂财税[2026]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取得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二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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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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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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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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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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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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