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基金来源于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缴费。实际缴费年限政策适当调整,是鼓励参保职工连续缴费、维护参保职工医保权益、保持医保基金稳健运行的客观需要。对于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下岗工人,可考虑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厅备案。
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享受减征政策的纳税人,于2025年9月3日前(2026年起,每年3月3日前)向负责日常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取水许可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即为日常监管部门,流域机构发证的由省水利厅负责日常监管)报送《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申报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制定的省级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长沙市202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5162元”计算,2024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430.17元。因此,202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2100元,最高为31291元。
本规程所称异地就医是指工伤职工(含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下同)在参保地以外(省内跨市州或跨省)就医、康复、配置辅助器具(含更换,下同)。
单位会员会费计算基数不超过300万元的,交纳1万元;超过300万元至3000万元的,交纳5万元;超过3000万元的,交纳80万元。
每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均按照《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25号)确定的调整办法进行调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因年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湘财税[2015]13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新旧房界定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2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失信信息公布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失信主体或者其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作出确定失信主体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
本办法所称企业名称争议,是指有利害关系的企业认为他人已登记注册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本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侵害企业名称权利,引发企业名称争议的行为。
经依法批准占用我省重要湿地,且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占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湿地恢复费。因防洪、航道、港口或者其他水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蓄滞洪区内的湿地除外。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本规定对(一)(二)经营主体称为企业,对境外、港澳台投资人投资(出资)的(一)(二)经营主体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对境内投资人投资(出资)的(一)(二)经营主体称为内资企业。
非国有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和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25年度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
为适应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新要求,综合反映与科学评价我省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发展水平,推动我省资产评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力,促进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评协《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通过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综合评价管理系统开展全省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并发布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信息。
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借鉴前三批重点事项的落地机制和工作经验,尽快建立“业务侧+技术侧”的互动机制、“技术总支撑+技术小分队”的支撑体系、“上线试运行+同步提质增效”的推进方略,抓紧推进“一件事”2025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落地实施,取得实效。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1〕6号),自2025年9月1日起,职工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配偶月收入认定为“人社部门发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调整为2200元。
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运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智慧人社”“湘就业”APP及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经办平台和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线下经办平台办理各项业务,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办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加大中医药研发、生产等的信贷支持。将中药材经济林木、林下药材等纳入抵质押品范围,创新金融产品,拓宽产权融资渠道,开展存货、仓单、订单质押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创建“政府+保险+企业”产业培育新模式,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将中药材种植、中药新药研发等纳入保险范围。
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标准住宅1%,非普通标准住宅2%,其他类型房地产3%。对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支持助残科技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培育建设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培育、创建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25〕17号)要求,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截至2025年7月20日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2025至2026年每年认定30家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培育奖补,根据基地不同功能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60万元奖补;对试点开展垂直领域建设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叠加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试点奖补。同时,符合我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有关规定的,给予补贴和补助。
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联合会商,确定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为湖南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为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支出,保护缴纳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公共财政职能,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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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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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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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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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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