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发票稽核工作的职责划分、岗位职责应比照金税工程有关规定,即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运输发票抵扣联信息的采集工作;技术部门负责传输、清分和比对,以及比对结果的下传工作;稽查部门负责比对结果为异常运输发票的查核落实工作。
2002年4月22日,省局下发了《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辽地税函[2002]124号),公布69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失效。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促进依法行政,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省局在上次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现行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3号发布)和《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2号发布)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现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予以公告。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3号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31号发布)和《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2号发布)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现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仍未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的58家税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辽河油田分公司和辽河石油勘探局本部及所属各二级单位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均由辽河油田分公司和辽河石油勘探局在拨付工资时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发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现对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告。
2021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2号)、《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相关要求申报。
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河南省财政厅和资产评估协会在对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并曝光检查处理结果。
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照顾,实行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分级负责。如发现减免税不符合政策规定,已给予减免的,应取消减免税的审批决定,责令纳税人补交税款。
事务所资质入库的原因导致原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法使用,从而导致同一企业同一会计年度两家事务所出具数据一致的两份审计报告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可以同时采用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音像记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听证时间、地点、方式、案由,听证人员、听证参加人姓名,各方意见以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为了更好贯彻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施行办法》,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对评定内容进行了具体分数分配细化,并共同制定了《辽宁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审批表》(见附件1),表中的税务登记等五项内容分数评分时扣满为止,各项计分不按负分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铁岭市烟草公司为其单位在职职工投保的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性质为储蓄性养老保险。因此,对“单位交费部分”应在存入个人专户时,由投保人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个人交费部分,不得在当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应按照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被保险人按月领取保险年金时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将学习宣传《意见》纳入省注协对各市注协的考核,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及时提醒和督促落实。将建立督办制度,指定专人督导、记录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市注协和秘书处各部室工作分解任务纳入重点督办事项,每两周报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带着对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的深厚感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将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工作作为促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在12个月后,市局应对新办企业销售额情况重点检查,凡未达到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应实行只计算免抵不计算退税的方法,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局。
鉴于我省已开始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实际情况,经研究,辽地税流[1999]249号从2003年12月1日起停止执行,2003年11月30日以前发生的集资建房行为,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对集资建房单位取得的集资款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9号)的有关规定,对我省境内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尽早确定资金使用方案,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完善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的资金监管体系,加强专项审计和实时跟踪审计。
加强成品油销售数量中的抵扣管理。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加强对加油站的自用油、代储油、倒库油及检测用油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加强对抵扣项目的管理。
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经营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所在地向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其应税行为涉及地方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范围且不符合发票领购条件,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应在向其税法规定的纳税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同时申请代开发票。
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均可无差别受理社会保险“全省通办”事项。业务受理成功后,将被实时推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同标准办理相关业务。
本办法所称税务约谈,是指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前,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就发现的税务问题或疑点,向纳税人提出疑问或约请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解释,并给予政策性宣传和辅导,责成纳税人自查自纠,依法缴纳税款的一种制度。
对符合辽地税发[2003]55号文件规定,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享受缓税政策的出租汽车公司、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其已经缓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由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决定免征、减征或全额征收。
对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个体经营活动的,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208号文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免征流转税类的收入,在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同时,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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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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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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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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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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