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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函 [2003]29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辽河油田职工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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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4:02 |
| 信息简介: |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辽河油田分公司和辽河石油勘探局本部及所属各二级单位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均由辽河油田分公司和辽河石油勘探局在拨付工资时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