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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发[2003]138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代开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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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3:53 |
| 信息简介: |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其应税行为涉及地方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范围且不符合发票领购条件,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应在向其税法规定的纳税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同时申请代开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