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工作安排,自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税率降至9%。为保障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措施落地生效,我省已于2019年3月18日起对全省纳税人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拉萨公司须将销售给外国驻拉萨领事馆及其人员的不含税汽(柴)油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报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销售数量办理免抵税手续。
为加强我区建筑安装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安装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国税发[2004]25号)文件,对我区建安企业开具《外管证》等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
各地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名单,以省转型升级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发布的名单为准。上述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拓宽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发挥好省“凤凰行动”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创新型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及科创板上市或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优化债务融资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债”。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申报缴纳,申报缴纳期限为税款所属年度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属期为2018年及以前的税款,仍按照原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执行。对于属期为2019年及以后的税款,按照本公告执行。
为了进一步促进个体经济发展,鼓励社会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增值税营业税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藏政发[2004]19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积极引导和合理调控我区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05]6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取消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定期申报须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规定后,要加强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以便及时解决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办税人员通过客户端代投资人办理经营所得申报的,可以选择投资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缴款,或者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凭证缴款;同时,也可以在办税人员代为申报后,由投资人自行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是为了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的管理,是新形势下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的突破口,也是个人所得税税制建设与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
汇算清缴工作由各地(市)主管税务机关于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自行安排、部署,原则上分三个阶段进行,即12月1日至次年4月底为税法宣传和部署自行申报阶段;5月1日至6月10日为审核稽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在我区未建立集中供暖设施以前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0.9以上,单套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的住房;在建立集中供暖设施以后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上。
对于我区各级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地市级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自治区级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预征率暂定为2%。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政策性强,既涉及国际间税收管辖权判定与划分问题,又涉及对应纳税收入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具体政策和程序,属于国际税务事项管理的重要内容。
我区现行个体工商户行业利润率是 1999年按照《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行业利润率的通知》(藏国税发[1999]53号)的规定,由各地(市)国税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的。
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安全接入(增值税发票开具上传地址)网站域名变更为:fpjr.zhejiang.chinatax.gov.cn,原域名:www.zjgsfp.cn将于2019年4月20日停止使用(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已发布。现结合我区实际,对《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为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效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慈善事业的激励和引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等规定精神,现将浙江省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现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浙水建〔2018〕18号)中规定的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其他内容和标准暂不调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除部分行业外,原则上实行按月申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010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区局根据总局文件目录增加了我区贯彻文件文号,现将有关清理情况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等文件规定,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应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以适应国地税机构改革后我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我局修订了《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两个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纳税时未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退税处理。
2019年3月28日至4月8日,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由于我区特殊的地理条件,区域经济运行成本较高,保险企业营销员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高于全国其他省(市),因此对我区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50%。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最新内容
-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 6桂财税[2026]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取得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二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告
- 7沈财预[2026]8号 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
- 8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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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闽财税[2026]10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泰宁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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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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