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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藏国税发[2006]4号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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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6:10:43 |
| 信息简介: | 汇算清缴工作由各地(市)主管税务机关于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自行安排、部署,原则上分三个阶段进行,即12月1日至次年4月底为税法宣传和部署自行申报阶段;5月1日至6月10日为审核稽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