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平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四平市国家税务局、四平市地方税务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四平市国家税务局、四平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挂牌至县(市、区)税务局挂牌期间,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出具的部分表证单书的正文仍可能出现“国税”“地税”字样,经梳理,此类表证单书有如下20个,此类表证单书具有合法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清理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对原通化市国税局、通化市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继续执行2个税收规范性文件。
经调研测算,确定我省铁矿资源税换算比为2.15,金矿资源税换算比为1.21(金精矿)、1.47(金原矿),萤石资源税换算比为1.10,硫铁矿资源税换算比为1.50。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挂牌至县(市、区)税务局挂牌期间,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出具的部分表证单书的正文仍可能出现“国税”“地税”字样,经梳理,此类表证单书有如下20个,此类表证单书具有合法性。
为配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2016年第39号)规定,现将2016年7月份地方税(费)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负责办理辖区内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代开(不动产出租)、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涉税事项。负责市区车辆购置税申报征收工作,并在白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落籍的车辆征收的车辆购置税;市区汽车销售企业及二手车市场日常涉税服务工作。
纳税人持有的加盖原国税机关印章的发票领用簿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继续有效。纳税人已在原国税、地税机关采集的实名办税信息,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继续有效。未采集实名办税信息的纳税人到新税务机构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应采集实名办税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财税[2016]69号)等文件规定,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对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另行制定印发。
税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特别是做好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对划入职责要主动衔接,加强协作,防止工作断档,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县(区)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税源监控岗根据备案资料,结合纳税人申报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采取案头分析、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备案资料的分析核查工作。
将第二条“实名办税采集信息的范围为白城市国家税务局及其所属单位管辖所有纳税人相关人员”修改为“实名办税采集信息的范围为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及其所属单位管辖所有纳税人相关人员”;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对原松原市国税局、松原市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继续执行1个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对原白城市国税局、白城市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继续执行1个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销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或者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经主管地税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核定征收率为5%;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核定征收率为5%。
同一户纳税人相同税种的减免税信息不能重复报送。向国税部门填报传递的《调查表》应当只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辆购置税四个税种,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局为地税,则涉及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信息不在国税调查表中填列,应在地税调查表中填写。
试点纳税人购进秸秆生产销售生物质燃料以外的其他产品,应于试点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可用图表方式表述)、需核定的每种产品类型、原材料构成情况说明及试点纳税人签章。
自2016年10月1日起,以购进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销售生物质燃料的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的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评审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全面、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过程既要重视业务能力,又要重视政治素质;既要重视理论水平,又要重视工作业绩;既要坚持基本条件,又要体现行业差别。
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在新税收机构挂牌后,均以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名称对外执法,均暂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税收业务印章。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全省商品储备企业免税资格的确认及发布工作;省级地税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全省商品储备企业的确认、发布及后续备案管理工作;省级商品储备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符合免税资格的商品储备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能,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要求,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主体自愿、标准统一、规范有序的原则,从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照多址”登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持续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对原延边州国税局、延边州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继续执行11个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符合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认定依据的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本公告第二条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本公告确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原长白山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能,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税控盘(金税盘为200元/个;报税盘为100元/个)。技术维护服务每户每年每套280元,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系统产品的,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服务费用。相关费用可以在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中抵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主管地税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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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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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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