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将于2020年1月20日开始系统切换升级工作。届时,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将停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及办税服务厅将暂停办理所有个人所得税业务。
全区生产型出口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登陆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单一窗口”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启用后,出口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介质申报、电子税务局申报、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单一窗口”等方式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若干措施。
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工业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提出以下意见。
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会员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缴税、代开发票和其它涉税申请业务均可办理。您也可通过各地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
针对未办税户体量大、经营规模小、税源零星分散、涉税信息缺失、纳税意识淡薄等特点和难点,研究提出科学有效的税源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对不开发票纳税人的监管方式和不用发票数据也能管好税源的征管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对未办税户的税收管理。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可缓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等10家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各牵头单位要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补助范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申报流程等,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财税政策落实到位。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有效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为了让您降低疫情风险,保护自身,宁夏税务局提示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税邮云,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在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退休人员待遇领取等各项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为让您降低风险,保护自身,宁夏区税务局提示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税邮云,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本公告明确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作为开票设备的接入验证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正式运营时,可自主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或原有税控设备。
为充分发挥税收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税企携手共克疫情难关,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足不出户”便捷、顺畅完成2019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宁夏税务以“非接触式”线上渠道为您精心制作了《纳税指引——2019年度汇算清缴专辑》、《2019年度汇算清缴年度申报表填报指南》(详见附件1、2)微课件和《2019年度汇算清缴政策辅导》微视频(详见附件3)等培训内容,欢迎广大企业办税人员和涉税专业服务人员“按需点单”学习。
自2020年2月1日起,全区各类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含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
根据《自治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宁政办规发[2020]4号)规定,自治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和防疫用品重点生产企业实行贷款贴息。为进一步明确贷款贴息的具体范围、标准和申报流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为了让您降低疫情风险,保护自身,宁夏税务局提示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税邮云,邮寄等“非接触式”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试点纳税人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应纳税款,一次性缴纳入库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分期转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进项税额应转出额分期转出。
自治区财政厅汇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资金申请报告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市、县(区)财政局,由各市、县(区)财政局商行业主管部门,于6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国税发[2008]106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8]35号)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19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自2020年7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将关闭老版本的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停运后,纳税人可选择宁夏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ningxia.chinatax.gov.cn)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标准版“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为了让您降低疫情风险,保护自身,宁夏税务局提示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税邮云、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税费保障工作。本办法所称的税费保障,是指我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税费管理的特点和要求,为保障税费及时、足额收缴入库所采取的支持、协助、监督和管理等措施的总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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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 2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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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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