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票据》(电子),代替原《天津市财政票据》(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票据适用范围及其他管理要求不因票据式样而改变。
在自贸区试点探索实施除名制度,是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各项除名制度各项工作要求,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要求,为维护规范、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经2023年12月15日第18次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经请示委党组同意,决定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经营主体除名制度试点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各区人社局要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力量,采取专题宣讲、发放政策明白纸、上门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
为本市贸促机构和企业赴境外参展、开展经贸活动的必要出国(境)团组开辟绿色通道。强化商务交流活动等人员出入境需求保障力度,推动增加定期航线、航班。
为规范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获得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
对终止补贴人员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终止补贴人员或其亲属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持《灵活就业参保社会保险补贴退费告知单》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的,市社保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可代其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资产损失、坏账损失审核管理的实际,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请各区人社局、财政局加强文件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梳理,分析有关数据,为进一步修订文件提供有力支持。
直系亲属主要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遗产处分是指股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股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为规范我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经营资格。在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后,可以领购统一三联收购发票。
出口退税主管部门应及时受理生产型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并为其出具回执。生产型企业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出口退税主管部门出具的回执,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资金使用手续。
近据部分地区反映,企业以销售购物卡、买一赠一等方式销售货物的行为如何征收增值税问题,现行规定不够明确,不同地区间政策执行不一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你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请示》(武地税发[2009]21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财税字[1985]143号)及《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省政府[85]冀政78号)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应按行政区划依据纳税人所在地确定。
纳税人所属期为2009年1月至7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数据应于2009年9月30日前补充上传省外部信息采集与交换平台。如因软件升级或系统重装导致纳税人端申报软件中上述抵扣数据丢失的,纳税人可以从平台导入所属月的认证抵扣信息,与所属月申报表的实际抵扣信息认真核对后,上传到外部信息平台。
为规范我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为了加强对河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力公司)的增值税征收管理,解决该公司多缴增值税问题,结合电力产品销售特点,省局制定了《河北省电力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参与天津市质量攻关成果技术评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评定程序和相关规定,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评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反评定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规范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时产生信用信息的采集、信用评价、信用发布、结果应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各单位应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宣传解释工作,向每个纳税人讲明政策,依据政策履行纳税义务。
办事机构根据自查自评、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暗访抽查以及行业主管、公安、信访等部门掌握的情况,结合国家对本市考核结果通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议事协调机构审批。
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起付线至25万元(含)以下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下同)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列支;25万元至45万元(含)以下住院医疗费用,由大额救助资金列支。
市县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同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确定和发布名单,并逐级备案。市县所属文化企业申请认定程序参照省直文化企业申请认定程序确定。
一是会计信息质量方面,主要为少计收入、费用、支出、账表不一致等;二是资金管理方面,主要为零余额账户违规回补基本账户、加油卡账户管理不到位等;三是资产管理方面,主要为未按规定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等;四是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备查记录不齐全。
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的规定,依法选育(或繁育)的农作物新品种的所得,且单独核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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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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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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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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