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2022年2月27日;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2022年2月26日;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截止时间2022年3月1日。
《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已经2002年7月11日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契税征收工作的通知》(冀政函[1998]9号)同时废止。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人员。家庭成员指父母、未婚子女及离婚、丧偶子女(本人无未婚子女的)。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纳税人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为减轻残疾人、孤老人员、烈属和其他特定人员的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纳税人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省政府对截至2000年底现行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对《河北省冶金矿产品经营管理办法》等34件政府规章进行了修订,并经2002年7月11日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转制科研院所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也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按照《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规定,现将天津市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2021年度综合利用资源情况,以及天津市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2021年度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延期申报的处理。已经批准为延期申报的网上申报和电话报税的纳税人,按照去年同期或上期缴纳的税款,可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缴税款,待正式申报后,再行办理税款的抵、补、退手续。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纳税人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按照国家部署,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未及时缴纳2022年3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可在业务恢复办理后补缴。系统切换期间新办理及补换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如在就医购药期间需垫付医疗费用且符合我市报销政策的,按规定予以报销。
各资产评估机构组织本机构资产评估师,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个人账号,查看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姓名、身份证号(15位升18位)、政治面貌、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是否完善,如不完善,请点击“个人信息管理”模块变更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3月20日之前完成)。
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征地补偿,不得擅自以会议纪要、政府文件等形式变相降低补偿标准,严禁低于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征地。按现行补偿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区人民政府可以予以补贴。
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经确认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申请注销登记的除外。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自行通过移动终端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也可以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发布),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现将名单公告。
依据区级土地、房屋征收部门下达暂停办理被征收房屋新建、改建、改变用途或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时间,作为重新承受土地、房屋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起始时间。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确定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6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鼓励将优先采购首台套产品作为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评审环节的赋分项或加分因素。加大对首台套产品的采购力度,使用单位可依法采取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参加生活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对中高风险地区纳税人,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其他地区个别纳税人因医学隔离、市场封闭等防控措施影响,逾期申报、逾期报送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发布),现将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实际,决定2022年3月至5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聚焦重点行业企业,依法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便利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使用增值税发票,避免增加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的经济负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天津市税务局现发布我市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2022年度免收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的纳税人名单。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各区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确保本实施方案落实落细落地。
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优化,发挥政府性平台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产业链等公益性服务,并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补贴标准以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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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关于上海市2026年度-2028年度[第四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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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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