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育系统专门从事各类图书、配套教材(含音像教材)、自考教材、课外读物和制作材料等发行工作的单位,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当地国税机关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按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对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按小规模纳税人依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重点行业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诉人、举报人或者投诉者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在省局验收前,各市局应对申报达标的单位全面进行检查,检查工作要从强化基础、健全制度、提高人员素质等环节人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不走过场。
按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四届五次理事会(通讯方式),会议决定减收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度本级会费。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专用税票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出口退税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是能否准确、及时办理出口退税的必要条件,是强化出口退税管理,防范骗税的重要措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怠慢。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转发给你们,有关营业税减免事宜,按《河北省营业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规范相关业务办理程序,天津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对接开具业务办理流程》流程,作为各级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办理系统对接业务的办事指南。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征集本市贸易数字化转型样本,宣介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成效。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资产评估行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专业力量。“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资产评估行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时期。
今年是我省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推开的第一年,各地各单位应根据省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操作办法》,力争使全省地税系统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0个部门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改办社会〔2021〕154号),要求各地区认真贯彻实施,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
按工资总额缴费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确定工伤保险费并进行缴纳。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及浮动费率有关规定进行核定。
目前,我省管理出口发票的方式不统一,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发票已实行规范管理,套印发票监制章,对内资企业出口发票不套印发票监制章,未纳入发票管理。
信用社由于组织低成本资金、优化贷款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所发奖金允许开支,但应计入计税工资基数,对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开支的奖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做纳税调整。
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学习领会和认真落实《意见》的核心要义和总体部署,着力加强行业建设和诚信建设。为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根据《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支付标准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02号)公布的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整标准,同步调整工伤保险支付标准,具体内容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及工伤保险支付标准表》(附件)。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适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类企业,对住房周转金余额为负数,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直接计人营业外支出的,一律不准在税前扣除,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在我省境内的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核算体制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248号),以下简称《批复》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业税收征收管理,有效控管税源,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留学人才因科研工作需要,进口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少量试剂、原料、配件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免税。
石油特别收益金、国家留成油收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按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公平税负,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关于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税二〔1999〕 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对纳税人提出的2000年底以前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当期利息收入申请,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视当期省级收入完成情况和申请企业经营状况,酌情核定每一年度冲减利息收入额。
改革后的机关服务中心应分别核算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和为机关以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不能分别核算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的单位,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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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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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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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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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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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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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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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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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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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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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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