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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国税发[2000]195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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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0:14
信息简介: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为重大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并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在2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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