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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国税发[2000]211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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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0:13
信息简介: 从2000年1月1日起,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支行及其所属单位的企业所得税,以支行为单位向当地国家税务局预缴,预缴比例为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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