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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冀地税发[2000]137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将河北省电信公司系统所使用的票据纳入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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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21:50:09
信息简介: 全省电信公司系统所属的电信企业,须凭税务登记证件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请领购发票事宜。电信业发票已经纳入当地地税机关管理的,要按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新旧发票使用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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