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各种媒介对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户进行宣传,二是对网上申报纳税户主动送政策上门,提供免税申报辅导,避免网上申报纳税户因操作不当或对政策理解不够而未能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洪府厅发[2006]43号)、《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示范专业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07]253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实施三名工程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02]131号)等29件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见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经省政府批准,为进一步支持我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就业创业,现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请各地贯彻执行。
各级地税机关务必严格执行本公告公布的责任清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不断推进执法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规范化,确保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为规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税收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公告2014年第12号)第六条予以废止。
第四条修改为“纳税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填写《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附件2),并按照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如果您查询的发票为疑似问题发票,请妥善保管、暂缓入账并及时举报,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电话自动语音查询信息只作为发票流向信息查询,不作为鉴别假票、虚开、代开发票的唯一依据。
经整合后,具备在全省范围内销售税控机具资质的税控厂商有3家: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江航天红峰控制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见附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部分节假日期间纳税申报顺延期限明确如下: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公平全市企业所得税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宜春市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未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未在登记机关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单位、个体工商户销售二手车时,应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或者向有代收代缴资格的二手车市场申报缴纳增值税。以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凭据,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以下简称发票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s://fpdk.jxgs.gov.cn,发票平台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可登录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外网,依次进入“办税服务”“办税辅导”栏目下载学习。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计入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开发期间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不能作为期间费用在利润总额中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金税三期优化版各应用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将于2016年5月1日在江西省地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3月1日在南昌市地税系统启动新旧系统双轨试运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明确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已经取消。
国务院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除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外,其他优惠事项应按要求填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到国税机关进行纸质备案。对需要附送相关纸质资料的,应当一并报送。
将融资租赁业列为我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使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融资租赁成为全社会投融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20年培育5家左右注册资本超5亿元、年业务量超10亿元,专业特色鲜明的融资租赁龙头企业。
降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房地产企业出售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1%下调至0.7%,非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3%下调至1.5%,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现行的5%下调至3%。
为促进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的建立,降低用人单位风险,提高工伤待遇水平,根据《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政府204号令)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6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对承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非住宅的纳税人,其契税基准税率由4%下调至3%。纳税人承受住宅的契税基准税率保持3%不变,承受土地及其他非住宅的契税基准税率保持4%不变。
进一步推进营改增信息共享,搭建共享沟通平台。各级国税局、地税局的对口部门要设立信息联络员,提高信息交换效率。各级地税局要整理四大试点行业在地税征管时期的管理制度办法(包括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和机制、税收风险防控机制、重点行业分析、重点税源分析)提供给同级国税局。
关于申报软件的使用。为便于广大纳税人准确申报、减少填报失误,充分享受优惠政策,我局对网上办税系统客户端进行优化升级,设置了政策推送提示、逻辑校验、申报导航功能。软件使用是免费的,涉及软件使用问题的咨询也是免费的。
根据我省营改增试点的需要,普通发票增设“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定额发票”,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7mm,每本100份。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暂继续通过省地税局网站登陆“两业系统”开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预收款收据”(以下简称预收款收据)和录入相关经营信息,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税总财行便函[2016]4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险公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取保费时将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操作,保险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中不含车船税额,而是在备注栏中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信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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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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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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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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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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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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