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4月1日起,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在建工程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税率计取税金。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县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站前区税务局所有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存量纳税人为本次试点纳税人,2019年4月10日后新办户(含新核定通用机打发票票种)在试点期间仍使用原网票系统。
本通知所述人员,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辽宁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开具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网络发票系统”)将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上线,为方便您解决在使用新版网络发票系统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省税务局开通了新版网络发票系统专用运维热线:024-82519100,您可拨打该电话咨询新版网络发票系统的相关问题。
各地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监控涉税第三方收费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加强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收费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宣传辅导工作、做好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为规范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TS)域名,确保纳税人能够顺利完成软件升级。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ITS相关域名变更情况通告如下:ITS电脑PC端(WEB端)访问域名变更为:its.liaoning.chinatax.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改革完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制度,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纳税人在互联网(电子税务局)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后,选择“政策风险提示”,系统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短时间内将风险提示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税库银系统升级暂停缴税(费)业务之前,请广大纳税(缴费)人妥善安排,尽量抓紧和提早办理相关缴税(费)事项,特别是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房产土地交易、社会保险费缴纳等业务,以避免因电子缴税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费)业务的影响。
缴费人享受地方教育附加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缴费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缴费人申报享受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自2019年7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地核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中自愿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特此公告。
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在提供服务时,应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严格区分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并明确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的项目、内容,公开增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强制纳税人购买增值服务,并依法依规保护用户的商业信息。
市、县政府应当按照简政放权、公开便民、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推进“最多跑一次”,将“最多跑一次”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保障和责任落实。
在税库银系统升级暂停缴税(费)业务之前,请广大纳税(缴费)人妥善安排,尽量抓紧和提早办理相关缴税(费)事项,特别是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房产土地交易、社会保险费缴纳等业务,以避免因电子缴税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费)业务的影响。
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坚持筹资水平、待遇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科学设计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框架,致力于消除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差距和政策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2号)附件中第四项同时废止。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加强舆论监督,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曝光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案例,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建设营商环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目前,我省实名办税业务范围已扩大至105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工作安排,预计至2020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税服务厅前台所有依申请业务都将列入实名办税业务范围,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必须通过实名登录后才能办理涉税业务。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48号)、《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本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9]84号)文件要求,现将《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予以发布(详见附件),自2019年6月30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提升网站用户体验,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局于8月22日完成网站改版,目前新版网站已上线运行,网站将以全新的面貌为您带来全新的服务体验。如果您访问过程中遇到页面无法正常显示等问题,请您先行清理浏览器缓存。
按照辽宁省税务局社保费征管工作安排,辽宁省税务局将在2019年8月29日18:00至8月31日23:00对社保费征管系统进行停机维护,期间辽宁省税务局社保费征管系统将无法登录,特此通告。给您缴费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给予企业上市发债费用补助。充分发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和聚集各类资金投资省内企业,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提高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为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安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电子税务局系统将对使用弱密码登录的用户进行监控并伴有弹窗提示,届时请收到弹窗的用户按照提示修改密码。若无弹窗提示,则无需修改密码。
为方便纳税人更好地安排申报纳税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经我局研究决定,将2019年10月申报纳税(费)期限顺延至2019年10月24日,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申报纳税(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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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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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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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沈财预[2026]8号 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
- 8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 9闽财税[2026]11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10闽财税[2026]10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泰宁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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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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