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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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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8:21:28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