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6月10日起,市区范围内的车购税各项业务由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按各自管辖范围负责办理。
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在税收政策执行或落实方面,如发现问题,欢迎您及时向我局反映。
我们将对养老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并就您所提的建议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为加快乡村养老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公益项目的评价,确实是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因为有些绩效是短期内看不到的,或者说成效是不明显的,但是又必须得做,比如扶贫、环保等项目,所以建议是更多地从政策角度去观察。
上述政策有助于更多小微企业轻装上阵,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恢复企业的内在动力,帮助中小微企业尽快渡过难关。我们将对政策落实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分析,并就完善现有政策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为营造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意见,现就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调整部分派出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如无法准确判断能否享受优惠政策的,应提前提交留存备查资料,纳入税务部门第一批转请核查名单。如经核查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税款,不涉及滞纳金。
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将正常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再提速10%以上,正常退税平均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其中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2个工作日;除四类出口企业外,推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无纸化。
财政部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有关标准:培训费控制在500元/人天以内,包含师资费、场地费、培训资料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从省级专项资金中列支;学员单位承担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按照相关标准予以报销、补贴。
为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7月下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文件规定:“一、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环境基础设施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本质提升的基础,现阶段存在不少难点、痛点,根据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需要进一步落实地方主体责任,通过市场化手段和激励措施,指导地方企业积极参与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管理。
民营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问题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该问题属于全国性问题,其产生既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层面的原因,也有民营企业实际缴费义务履行方面的原因。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家统一的部署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己任,在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范围内,出台了一系列社保费减免政策,形成了降成本的综合政策效应,切实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18〕20号)规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对省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及工商联要将“春雨润苗”行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站位,强化领导,攻坚克难,将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地的实施方案,根据时间节点要求,细化措施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行动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工作人员跨地区流动或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以及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部分应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再按照规定转移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及资金。
依据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质量管理准则、职业道德守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对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审计结论做出的记录,是审计证据的载体。
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历经逐步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的发展历程,其中参保范围、保险费的征收缴纳以及待遇计发等主要政策全国统一。
近年来,随着消费电子类产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地区的电子代工类企业在生产旺季时出现“用工荒”“招工难”等情况,劳务中介市场上出现“抢人”“返费”等现象,给企业的发展和用工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加快促进就业制度建设步伐,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规划;2020年作为调研项目;今年1月份,又直接列入2021年正式立法项目。
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完备合理,披露充分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第十六条,税务机关可以优先受理企业提交的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需要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弄懂吃透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方法,确保“放”精准、“管”到位。
省注协将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挂名执业行为纳入每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重点,在任职资格检查过程中进行专项整治,并按要求向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时报告情况。
目前高新认定办法只规定认定或重新认定前一年符合高品收入占比要求,但各地税务机关执行中,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持续期间,会注重当年高品收入占比是否超过60%。具体的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2021年7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我省规定的特定纳税人(如成品油零售企业、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电力企业、农产品核定抵扣企业等)填报的特定申报资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纳税申报有关规定要求纳税人填报的其他申报资料,仍按现行规定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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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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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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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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