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乐清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等31家社会团体(名单详见附件1)获得2013年度、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2年深入推进“一事联办”工作通知如下。
过渡期内“个转企”企业及职工社会保险费仍按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执行,缴费基数按参保人员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300%的按300%核定,社会保险费仍通过杭州银行代扣代缴。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正确选择适用的会计制度及报送相关财务报表,请您对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详见附件),确认本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类型(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或其它)和相应的财务报表。
现将2014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申报期限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及时告知纳税人。
自然资源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为森林资源资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水域使用权等由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用于生产、提供商品和生态服务的各类自然资源的资产评估业务。
在杭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备条件的自营电子商务企业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向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提出申请,经确认后可以上线运行电子发票系统,在电子商务交易后开具电子发票。
个人转让市本级范围内非住宅房地产,纳税人能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对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个人转让市本级范围内非住宅房地产,如纳税人暂无法提供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对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预征率按2%执行。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23号)要求,湖北省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调整为2022年8月举行,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就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额30万元以上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市县地方税务局、财政局负责审批;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规定,全市国税系统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税收票证,除《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之外的旧版税收票证同时作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的规定,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税收收入退还书》、《印花税票销售凭证》、《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后,越城区范围内所有使用土地的纳税人均适用新标准,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减免政策适用对象为越城区范围内使用土地且符合条件的独立核算企业纳税人。
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税收遵从度等级评价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浙江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自2011年7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设置密码应不少于6位,建议至少涵盖数字、字母(区分大小写)、特殊字符、标点符号中的两种;请不要使用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方便查询出来的贵单位的信息作为您的密码,如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识别号的一部分、联系电话等;请不要使用123456,111111,等简单组合作为您的密码。
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的年度审验。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参与年度清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属国税区(分)局主要负责审核试点企业按照新税制缴纳的增值税情况,参与年度清算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试点企业根据年度清算结果退还多拨的财政扶持资金。
为方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1-12月份按月或按季后15日内申报的各税(费)种纳税申报期限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请告知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时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0]3号)有关规定
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应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含平级交流)的所有副股以上领导干部。
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确认,现将有关增补或变更的城市公交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2]5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6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区二环线以内出租房路段等级划分为15级,具体情况如下:一级路段的范围:(核定每平方米年最低租金收入2156元)文化路(新华街——西市街)、西市街(通渠巷——解放东路)、新华街(解放东路——老婺城区政府后门)、宾虹路(秀雅街——文苑街) 、兰溪街(宾虹路——李渔路)。
各高新园区管委会按统计制度要求,将统计数据、自评报告和证明材料按时上报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级创建园区需增报增量考核指标的相关数据。省科技厅、省统计局要不断完善高新园区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现将获得2013、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浙江工商大学教育基金会等14家社会团体名单公布如下:上述14家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3]116号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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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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