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征管、税政、办公室、法规、稽查等部门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治税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确保《保障办法》有效落实。
市属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方案向市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他用人单位经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市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各地要增强职工服务阵地的公益属性,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职工服务阵地按规定享受水、电、气等公用服务价格优惠政策,各项事业收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5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54号),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对2008年度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按照《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2008年度汇缴时暂不调整,待开发产品完工后,再调整实际毛利额与预计利润之间的差额。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可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因情况复杂需要核实,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审批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30天。
自2009年1月份征期起,中石化湖北分公司的增值税征收方式不再采用“分支机构定率预征,总机构结算抵扣”的方式,采用按销售收入配比分配增值税税额的征收方式。即:中石化湖北分公司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剔除省公司本部的应纳税额,其余部分按各市(州)、县(区)分公司销售收入占全省销售收入的比例计算应纳税额。
要树立和宣传促进就业工作中的各类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主创业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城镇房屋拆迁契税减免实行“联合控管、驻点征收、先税后证、信息共享”的征管方式。各级国土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规定。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的,国土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房屋权属的转移登记手续。
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便捷享受机制,提高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效率,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税费优惠。
税务部门负责2023年1月1日起审批的林草两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划转以前和以后年度形成的欠缴收入征缴入库。按照财政、林业部门的需求,反馈征收明细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在社会审计活动中,注册会计师以未审核的会计账簿反映的虚假会计信息为依据出具不实报告的,依照《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生育保险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其中生育津贴待遇等待期从12个月调整为6个月,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17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4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05元/月。
自2023年1月1日起,林业部门负责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两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执行新税法后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税收事项的执行,实行报批类管理。
纳税人既符合本文件规定减免条件,同时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房土两税”减免条件时,由纳税人自行选择一项享受优惠政策,原则上不得同时享受多项,但法律、法规或者省级以上政策等另有规定可以叠加享受的除外。
鼓励设立专项资金或推动政府产业基金支持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入区发展。推进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建设,助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鄂国税函[2009]113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东西湖区等十二个县市区车辆购置税业务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05]185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拆迁还建过程中,开发商对被拆迁人以房屋还建的,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依法缴纳营业税。
对文件中第一条第(三)款的执行对象仅为:无法提供住房与非住房产权证明的个人。具体执行口径按照13.68%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对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按6.1%计征。
对2008年1月1日起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税务机关应要求企业提供国税部门签署意见的《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申请所得税优惠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信息表》)和相关资源综合利用证明材料。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房屋出租收入中无法划分租金收入、物业管理费和代垫水电费等,或出租的房屋既有用于居住,又有用于经营,无法划分居住收入和非居住收入的,按照13.68%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不含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会同浙江省财政厅、杭州海关、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确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自2009年7月份征期起,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暂停在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缴纳增值税,实现的增值税税额按规定的分配比例在各电厂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
依托督查、巡察机制,打破县域间市场壁垒,推动建设领域要素市场化配置。总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再分配制度实施经验,有效发挥税源管理对建设统一开放市场的促进作用。
鼓励各地在二手房“带押过户”中积极开展“双预告”及“预转本”、“单预告”及“转移+抵押”等组合登记类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预告登记证明等进行贷款审批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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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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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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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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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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