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餐,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目前我国负责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审批的单位有两家,即内资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
市资金管理中心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银行应当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信贷规章制度,代理发放和协助收回公积金贷款,并接受市资金管理中心的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对偷税行为如何认定问题的复函》的精神,企业平时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中无论是采用按纳税期限的实行数预缴,还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或者按其他方法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境外取得的中彩所得属于“偶然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比例税率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借、转让、代开、虚开发票,倒买倒卖、私印、伪造、变造发票,自制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1995年度各级供销社行政管理费在按省地税局鄂地税发[1994]095号文件标准扣除的同时,再采取年终定额税前分摊的办法给予适当补助,专项用于“六八”库经费、退休人员经费及其他经费等。
文化行政部门向演出经纪机构或个人发放《演出经营许可证》和《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时,应将演出经纪机构的名称、住所、法人代表等情况抄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文件(国办发[1996]4号)转发给你们。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现就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企业按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其职工工资总额的0.5%—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的生育保险费允许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管理费缴纳营业税的问题,最近以国税函[1996]101号文批复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时已明确,自1996年1月1日起,按每吨4元的标准向用户收取的原油管理费,不论是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销售公司直接收取,还是委托油田销售部门收取,均应在向用户收取环节缴纳营业税。
各出口牲畜饲养场所在地地税机关在年度终了后,应对年度免税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结算,凡销售大于外贸企业收购的部分,应补征屠宰税。对未按规定办理屠宰税纳、免税申报手续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改征营业税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的税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的税款,超出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及有关规定计算应缴纳税款的部分。
为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关于纳税申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现将《湖北省营业税、资源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省局流转税管理处,以便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加强减免税的管理。
地市级国家税务局应按月统计企业专用发票认证情况、交叉稽核情况、领用存情况和代开专用发票情况,自行造表在次月月底前通知各地税务征收机关。并上报省局备案。
动物检疫站对宰杀后的动物肉品进行检验鉴定而收取的检疫费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法规的不征收营业税条件,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对于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因此,对动物检疫站对宰杀后的动物肉品进行检验鉴定而收取的检疫费应当征收营业税。
委托异地协查并通知受票方停止抵扣、退税,属一类案件范围的,由省局办理;属二类案件范围的,由地市州、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办理;属三类案件的,由县(市)国家税务局办理。
省属地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举办的各类企业(不含中央有关单位投资的企事业单位),其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务局直属分局办理税务登记,按期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缴纳企业所得税。
邮电通信定额发票规格为:13.5cm×4.5cm=128开;专用发票规格为10.5cm×19cm=40开,专用发票各联颜色为第一联黑色,第二联(发票)棕色,第三联绿色,第四联蓝色,第五联紫色。
纳税人销售应税牲畜的,由饲养者按其销售牲畜金额的3%缴纳屠宰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金额×3%。纳税人未提供销售金额或提供不实的,由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实行按头定额征收。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366号)转发给你们。省属农垦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按照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鄂地税发[1996]165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单位领导人接到会计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提出的书面意见后,对违法的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决定予以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对邮政部门将邮政汇兑资金存入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邮政部门发放贷款,不论用途如何,均属于一般贷款业务,对其取得的利息收入应一律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得拒绝。按规定应扣未扣的资源税,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但扣缴义务人已将纳税人拒绝代扣的情况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的除外。
1995年12月31日前的企业退休人员,均属于这次调整范围。其中1995年内办理退休手续,并已按鄂政办发[1995]49号文调整了待遇的人员,这次不列入调整范围。
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由地市州税务机关参照当地财政、劳动部门制定的标准,确定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省地方税务局备案。企业发生上述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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