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银川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获得2021-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3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3号)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包括非税收入)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结合园区主导产业、配套资源等条件优化项目布局,制定差异化发展目标,将亩均投入、产值、税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固废资源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指标纳入园区考核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限额依次扣减实际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进一步扩大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覆盖面,主动跟进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动落实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盘活信贷资产,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举措,多渠道、批量化处置不良资产,力争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
利用现行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房地产发展、落实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购买住房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个人购买住房需求政策,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家庭装修消费。
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引导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对个人创业、合伙创业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100号),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用于计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物流龙头企业。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加大对涉税企业辅导和服务。
为了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效率,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自治区财政厅对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科技中介机构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认定后,免征增值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水资源适用税额标准按照地表水、地下水、其他取用水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标准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适用税额表》
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2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缴费费率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5%),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现终止宁夏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0002276835984,登记地址为银川市兴庆区鼓楼南街99号)、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000454003564H,登记地址为银川市金凤区森淼现代林业科技园)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并将当前有效备案的退税商店名单予以公布。
本次绩效评价暨专项核查工作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7个险种;覆盖全区1个自治区级、5个市本级和15个县(区)级经办机构。
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第四章认定程序和申报材料,共2条。提出了集群认定的工作原则、申报主体、市级受理、初审推荐、区级审核发布等程序,以及集群申报材料包括的11个方面的要件等内容。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
对于销售到境外的货物劳务或服务,购买方各栏次可用中文或外文填写,其中名称应据实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对于销售到国内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劳务或服务,购货单位各项目应完整填写。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由本企业专项用于职工培训等支出,其中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作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属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计发;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审核计发。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区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责任,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级统筹相关要求,明确任务分工;负责落实市、县(区)人民政府扩面征缴主体责任,做好社保经办机构和征收机构的经费保障工作,充实征缴力量,实现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支持高校遴选培育学科骨干、带头人和领军人物,支持医学信息、智能医学专业建设,加快培养一批“互联网+医疗健康”紧缺人才。
被许可人申请变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机关按照初次申请程序实施审批,作出准予或者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制作并送达《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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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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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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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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