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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宁人社发[2023]87号 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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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2:11:34 |
| 信息简介: | 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作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属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计发;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审核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