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扶持的企业应据实报送申请材料。对于以欺诈、蒙骗等手段获得扶持资金的,除全额追回已取得的扶持资金外,取消该企业3年内申请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各类财政扶持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及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国有、集体、商业、股份制、合资、外资、政策性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各类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从事该行业的中介服务机构。
在三沙市注册成立的纳税人,其已在其他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或在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由其他分局实施管理的,应将税务登记户籍迁往海口市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由海口市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统一实施税源管理。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类房产的,或者既有保障性住房又有非保障性住房的房产的,均应按房产的类型、性质分别核算销(预)售收入,并适用相应的预征率分别计算预征土地增值税;不能分别核算销(预)售收入的,一律从高适用预征率计算预征土地增值税。
跨市县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中,50%由总机构所在地缴库,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库。
主管局应做好税源分析、收入预测及清算工作计划等工作,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次年清算工作计划通过FTP报送至“海口局/税政法规科/2.土地增值税工作/清算计划/”文件夹下。2013年清算工作计划在2013年5月20日前上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该用人单位派往其他单位工作,并在其他单位领取工资或办理社会保险,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的,指派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应作为共同当事人并承担连带责任。
本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已超过3年(含)且转让方本交易环节所欠税款在10万元以下的,受让方缴纳应缴税款和滞纳金后,税务机关向受让方出具涉税证明以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启动法定的征管措施追缴转让方本交易环节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
严格遵照调账检查程序。各稽查局可根据省局下达的稽查任务计划集中提出调账检查申请,省局一次性予以审批;向被检查对象出具《调取账薄资料通知书》,填写《调取账薄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并签章确认;调取的账薄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退还,只准提前,不得超期,并履行签收手续。
由于各种原因,重复开具外管证的账载金额,不应重复预缴税款。比如,工程合同金额500万,企业申请一次性开具,即证载金额500万,且已按500万预缴税款,但按外管证规定日期仅完成300万工作量,后申请补开200万,补开200万不应重复预缴。
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打印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在正、副本“(专用章)”处分别加盖征收机关“征税专用章”。
非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用户,在安装使用前需到当地国税办税服务厅做查询注册,注册时需填报《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系统(企业版)使用申请备案表》,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供查验。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收车船税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货运发票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海口百旺金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名电话:36392202,热线电话:36630889,公司地址:海口市玉沙路28号宝发幸福酒店七层。货运专票开票系统服务单位百望呼叫中心全国服务监督电话:400-611-2366。
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本公告涉税事项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的规定进行处理。
过渡期结束后次月申报期内,试点纳税人应汇总过渡期内发票使用情况,分别向当地主管国、地税部门填报《海南营改增过渡期发票使用情况表》(见附件)。过渡期结束后,未使用完的地税机关监制的冠名发票不得再继续使用,并于2014年1月31日前到地税机关办理结存未用发票缴销手续。
你司于2009年开发的A16区(星海传说)项目占地面积60.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08万平方米,容积率0.4,其中别墅611栋、小高层住宅1401户,至今仍未完工。该项目符合《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建设规模大周期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征管有关问题的批复》(琼地税函〔2012〕127号)的要求。
本条例所称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社会保障基金、债务收入、住房公积金以外,本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执收单位)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源(资产)所有权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时,通过征收、收取、罚没或者募集、受赠等方式依法取得的资金。
为了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地税系统职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3]73号)精神,国务院取消的涉税行政审批项目有2项:1.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2.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此次定额核定调整工作,针对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管理的“营改增”试点个体工商户。各单位按省局下发的“营改增”纳税人名单(在:Ftp/征科处/“营改增”纳税人管理/“营改增”国税确定名单中下载),对“营改增”试点个体工商户进行定额核定调整。
企业将建筑安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项目实际经营收入,同时,分包方应按照其取得的分包款作为项目实际经营收入。
全省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于今年8月10日正式启动,征收期为2013年8月10日至2013年12月31日。省人社厅信息中心将即时关闭征收系统,逾期不再征收。要督促各征收点在系统关闭前做好录入工作,圆满完成征收任务。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要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向原地税机关申请补开发票或重新开具营业税发票事宜进行专岗管理,严格核实涉及业务完税情况,避免税款流失。办税服务厅营改增政策咨询辅导岗要有税政部门人员参与,要安排正式税务人员担任咨询员。
但在执行过程中,据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反映,当外管证记载金额较大,企业承揽的外地工程项目又尚未取得收入,在申请开具外管证并按证载金额1.5%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需垫付资金,对企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同时,要做好国地税互设窗口的宣传解释,让纳税人配合税务机关,确保办税服务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尤其是要确保“营改增”后各税费的征收。各办税服务厅要平等对待本局工作人员和派驻人员,执行统一的工作纪律,实行统一的服务规范。
你局《关于优化网报系统三方扣税协议录入操作的请示》(海口地税发〔2013〕10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体验活动结束后,参加换位式体验活动的领导干部,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于9月20日前上交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FTP/组织人事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换位式体验活动心得体会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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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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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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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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