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7:58 |
| 信息简介: |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类房产的,或者既有保障性住房又有非保障性住房的房产的,均应按房产的类型、性质分别核算销(预)售收入,并适用相应的预征率分别计算预征土地增值税;不能分别核算销(预)售收入的,一律从高适用预征率计算预征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