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琼地税发[2013]139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等项目后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琼地税发[2013]139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等项目后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7:44 |
| 信息简介: | 为了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地税系统职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3]73号)精神,国务院取消的涉税行政审批项目有2项:1.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2.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