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在防城港市建立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启动试验区建设工作,从支持政策措施报批、总体方案编制、重大项目谋划和建设等方面着手,逐步推进试验区建设。
涉及国家安全的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
我厅纳入广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为“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名称变更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注销备案”。
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让群众了解、理解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所在地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地点。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广西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数字玉林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70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符合享受国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减征企业所得税期限内,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进口单位如存在以虚报情况获得免税进口资格,由自治区科技厅查实后函告南宁海关,自函告之日起,该单位在《通知》剩余有效期限内停止享受政策。
培训费用按人均计算,采取自治区财政厅、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负担的办法。其中,自治区财政厅负担70%,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各负担15%。
加强宣传引导。税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准确解读便民利企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纳税人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土地、房屋,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土地、房屋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契税。
强化社会监督。各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检查廉政纪律,接受被检查事务所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检查期间,事务所及有关单位发现检查人员有违反检查纪律的行为,可向我厅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771—5333077,举报邮箱:czjdj @czt.gxzf.gov.cn。
精准打击违法。持续强化和精准打击“假平台”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平台企业事前事中的精准防控,切实防范税收风险,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依法经营的平台企业保驾护航,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营商环境。
优化供应链金融发展环境。定期披露核心企业恶意延期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等失信“黑名单”,并将其纳入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加大违约失信成本,保证供应链金融体系的顺畅运行。
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的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和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为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个人身份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并以本人银行账户与金融机构签订委托代扣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
面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以及社会审计、资产评估、政府采购、彩票等行业从业人员,大力宣传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政府采购、彩票等财政法律制度,不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对不按规定报备材料的事务所,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对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进行约谈,并在次年进行重点检查。
到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平果市再生资源生产企业财税扶持政策操作细则(试行)》已经2022年3月17日平果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检查,适时开展矿业秩序、矿山安全生产、矿山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税费缴纳、打击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等专项整治工作。自治区监管办负责制定自治区年度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进行督办。
各县(市、区)税务局要熟知电子营业执照使用须知,并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共同向纳税人宣传辅导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扩宽使用群体。同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防止出现强制推广现象,避免引起纳税人误解。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以及已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于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切实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遏制财务造假,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结合广西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纳税人通过上述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在上述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相应调整当年纳税申报表。
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根据中央改革进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等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扎实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指导督促设区市优化城区财政体制。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中央授权范围内顶格减征,即减按5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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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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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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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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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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