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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财监[2021]4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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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49:28 |
| 信息简介: | 强化社会监督。各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检查廉政纪律,接受被检查事务所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检查期间,事务所及有关单位发现检查人员有违反检查纪律的行为,可向我厅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771—5333077,举报邮箱:czjdj @czt.gxzf.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