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行升级的通知 因系统优化调整,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2020年9月19日0点起暂时无法自动在线升级。如
广西自治区党委、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西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食用菌协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桂税函[2020]298号 2020-09-21广西食用菌协会: 你会《广西食
优先保障边合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统筹做好列入边合区“小组团”滚动开发实施计划的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工作。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在分解下达使用林地指标时对边合区实行单列。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新存量房计税基准价格范围为象州县象州镇、寺村镇、罗秀镇、大乐镇、运江镇、中平镇、石龙镇、马坪镇、百丈乡、妙皇乡、水晶乡各小区及街道住宅类存量房、商铺等,不包括车位、车库和土地。
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下属建设单位限额以下的项目结算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可委托市财政部门公开招标中标的定点评审协作机构进行,评审服务费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请你县(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市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退役军人规[2020]1号)要求,结合本年度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及时安排,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解困工作。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充实重点工业专项转贷资金,督促专项转贷资金管理部门结合当地企业转贷资金需求,进一步明确2020年目标任务,采取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风险准备金缴纳义务人应当在申报期内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征收标准如实填写《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风险准备金,并对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可在申报风险准备金时查询获取。
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网络继续教育、面授继续教育、考前辅导、初级职称考试、中级职称考试、高级职称考试、人才小高地项目查询等操作,请访问:http://kj.czt.gxzf.gov.cn:7005/txweb/commons/indexs。
本政策执行期限,除时间上有特别规定的外,其他政策条款自本政策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在执行期限内,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从其规定。在本政策期满后,享受本政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未满年限的企业,可享受至期满为止。
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办理,参保人在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人社、医保部门12333服务热线咨询。参保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评审专家、受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后补助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宣布其出具的相关结果无效、通报批评、降低信用评级等处理措施,并将违规记录作为后补助管理遴选评审专家、受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依据,直至取消相应资格。
根据税务总局实名办税有关工作要求,自2020年11月30日起,启用广西电子税务局实名验证功能。办税人员在广西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实名风险事项前未采集实名信息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信息采集。
统筹经济区产业联动互补、协同发展。围绕“优布局、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鼓励产业向经济区重点园区集聚。南宁市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2020年12月22日零时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2020年12月25日零时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发放、关系注销等业务。
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3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税务机关按照本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应当符合《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规定。对同一税收违法行为,如其违法情节涉及两个以上(含本数)裁量阶次的,适用较高阶次的裁量基准。
目前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享受方式已进一步优化,如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将自动在次年1月1日起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应及时予以更新。
完善企业融资产品体系。辖内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运用,优化信贷流程和融资模式,构建智能化的企业评级授信模型,开发推出结算贷、关税贷、电力贷等大数据类信用贷款产品。
符合条件的境内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以下简称广西分局)备案后,可作为外国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银行(以下简称试点银行),对符合试点条件的外国人才开展个人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业务(以下简称试点业务)。
严格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全区各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加强对财政贴息资金的审计,每年会同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一次贴息贷款专项检查工作。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财政贴息资金检查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保障财政贴息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采集实名信息的纳税人选择使用“网上申请,邮政寄递”方式免费寄送申领发票和代开发票(含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可享受免费寄送服务,纳税人无需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明察暗访,以及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督查方式,对减税降费政策和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医保局,广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税务、财政、发改、业务主管部门要紧密协作、充分协商,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税务部门应积极履行征收职责,推动降低征缴成本。划转后,各级财政部门不安排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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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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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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