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市县给予担保费用补贴。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农户提供融资担保,未能享受现有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政策的部分,市县财政可视情况对2020年内实际担保贷款发生额的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改)有关规定,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业务如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同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另外,对于疫情期间发生的特殊业务,请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结合具体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来文《贺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关于新增贺州市金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贺财税报〔2020〕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依申请涉税(费)服务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广西资源税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桂财税〔2016〕20号)的规定,为了规范我市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制定本办法。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审定,现将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23日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各种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为继续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研究决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纳税人通过网上申领纸质发票、申请代开发票,选择邮寄(邮政EMS特快寄递)方式的,继续免收邮政寄递费用。
完善会计人才小高地建设。充分发挥原有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载体单位在集聚、培养和承载高层次会计人才的作用,丰富会计人才小高地培育人才的形式和内容,形成在广西有持续影响力的品牌人才项目。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住宿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和其他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受理税务机关负责邮寄申报的受理,将申报表信息录入系统,并将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转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到受理税务机关转交的申报资料信息后,负责后续审核等管理服务事项。
税务机关搭建互联网端测试环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可通过公开的测试环境地址,远程登录并开展税控服务器发行、税控服务器设备证书制证、发票监制章申请下载、发票开具、文件传输等验证工作,实现远程非接触式验证。
纳税人享受桂财税〔2020〕13号文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实行由纳税人按照“自行判断、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税务机关即时核准”方式办理减免税,申报时无需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2020年4月28日18:00至4月30日24:00期间,暂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以及梧州市、北海市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广西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缴费人端、微信公众号的单位缴费、银行端查询缴款和办税服务厅前台等缴费渠道同步暂停。
自2020年3月1日起,已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板材加工企业购进原木连续加工胶合板的,应按照本公告发布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20年3月1日之前已经按照胶合板折算为单板,并按照单板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不再做调整。
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各统筹地区应按规定同时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自治区不再统一公布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执行时间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执行时间一致。
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的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实现有效对接,并取得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开具的接入证明,按照要求完成数据上传。
对相关纳税人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在失信年度内不再为其提供容缺服务,并在评定其年度纳税信用级别时,主管税务机关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按次计算))”规定予以扣分。
调整后的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15元/平方米;二级土地13元/平方米;三级土地9.5元/平方米;四级土地5.5元/平方米;五级土地3.5元/平方米;六级土地1.5元/平方米。
该项资金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项“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3项“棚户区改造”科目。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负责督促、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地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疗信息系统改造和业务流程调整,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对接以及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上线应用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和规范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南宁市市区范围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明确。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精神,经研究,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通知》(桂财建〔2018〕196号)修改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 2020-06-01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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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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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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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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