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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南府规[2020]19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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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6:57:05 |
| 信息简介: | 调整后的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15元/平方米;二级土地13元/平方米;三级土地9.5元/平方米;四级土地5.5元/平方米;五级土地3.5元/平方米;六级土地1.5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