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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皖科企秘[2024]52号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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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8:21:13 |
| 信息简介: | 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