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新设项目是指:截至每个自然年度结束前,新登记注册项目,以及已登记注册但未完成注册资本金缴纳的外商投资项目。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报备的会计师事务所,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予以公告并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对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履行职责、谨慎执业,在银行金融机构回函的基础上,审慎考虑实施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可靠。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7月3日印发的《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政发〔2017〕41号)已过有效期限,不再执行。
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深入学习“晋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
实施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不含贴现和转贴现),按贷款企业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补助,单户累计补助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
各级有关部门应当在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综合档案馆等渠道,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共享利用,提供优质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精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制定本方案。
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州市、县财政承担50%。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州市、县财政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根据文山州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文山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781元计算,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343元。
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让人民群众能更多更好更公平地享有医疗保障权益。
行政事业单位填开资金往来结算纸质票据时,应当完整填开代收、暂收、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等款项的经济活动名称。填开资金往来结算电子票据时,应当根据经济活动情况,选择暂收、代收、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等一级项目,并完整填开能够准确说明经济活动的二级开票项目名称。
根据(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省外购农产品生产销售橡胶制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度成本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表。
各级发展改革、商务、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委托储备相关情况等信息提供同级财政、税务部门。
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或者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理的,向有权机关提出给予处理的建议。
云人社发[2024]2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快建立健全外贸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壮大对外贸易队伍,扩大对外贸易规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制定本办法。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公益性单位)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本省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按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力度。落实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普惠金融重点群体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各地税务部门通过“绿色通道”为退役军人优先办理涉税事项,对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把支付的水费电费做一张分摊表分摊给承租方,并附上取得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发票的复印件作为入账的依据,这样承租方就可以税前扣除了;成立物管公司收取相应的水电费等并开具发票。
对于不属于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铁路运价调整机制、“一口价”收费政策,推行“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对符合超低排放条件的钢铁、水泥、焦化等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跟踪监测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情况,对推进缓慢的加大监管提示力度。将续贷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现场检查内容中,推动续贷政策落到实处。
购入农产品进行再种植、养殖的税务处理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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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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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沈财预[2026]8号 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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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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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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