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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云财税[2023]30号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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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56:09 |
| 信息简介: | 各级发展改革、商务、粮食和储备部门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委托储备相关情况等信息提供同级财政、税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