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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发[2026]18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来源:税簿记 作者:税簿记 人气: 时间:2026-10-13
摘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5.5%;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2.5%;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企业支付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宁人社发[2026]182号       2026-09-30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更好地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水平,依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复、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布我区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5.5%;

  (二)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2.5%;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企业支付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一)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稳定增长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人工成本水平和经济效益等实际情况,参照基准线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二)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以上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三)生产经营困难、支付能力不足、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企业,经必要的民主协商程序后,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三、有关要求

  企业要将工资指导线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结合自身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等实际情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和工资增长水平。企业订立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及时报送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督促企业不断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合理增加职工收入,既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又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切实增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9月30日

标签: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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