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盐城市大丰区国家税务局、原盐城市大丰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射阳县国家税务局和盐城市射阳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东台市国家税务局和盐城市东台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射阳县国家税务局、原盐城市射阳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阜宁县国家税务局、原盐城市阜宁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阜宁县国家税务局和盐城市阜宁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东台市国家税务局、原盐城市东台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建湖县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建湖县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建湖县国家税务局、原盐城市建湖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原建湖县国家税务局和盐城市建湖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建湖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滨海县国家税务局、原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滨海县国家税务局和盐城市滨海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新机构办公地点为滨海县人民中路142号,邮编:224500,电话0515-84238502。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宝应县国家税务局和扬州市宝应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求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也可领用。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宝应县国家税务局、原扬州市宝应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沛县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沛县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沛县国家税务局、原徐州市沛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求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也可领用。
各设区市科技和商务、财政、税务、发展改革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沛县国家税务局和徐州市沛县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沛县税务局。新机构办公地点为江苏省徐州市沛县迎宾大道11号,邮编:221600,电话0516-89656685。
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睢宁县国家税务局、原徐州市睢宁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原徐州市铜山区国家税务局和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新机构办公地点为铜山区府东中路嘉源大厦,邮编:221100,电话0516-83535528。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邳州市国家税务局和徐州市邳州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新机构办公地点为江苏省邳州市花园路50号,邮编:221300,电话0516-86227964。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邳州市国家税务局、原徐州市邳州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江苏省丰县国家税务局、原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徐州市铜山区国家税务局、原徐州市铜山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丰县国家税务局和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丰县税务局。新机构办公地点为丰县中阳大道与丰邑路交汇处,邮编:221700,电话0516-89223316。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睢宁县国家税务局和徐州市睢宁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新机构办公地点为睢宁县人民东路43号,邮编:221200,电话0516-8838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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